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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域国土综合整治项目验收流程与要点

本站     2025/8/18 9:05:57    

全域国土综合整治项目验收是检验项目是否达到预期目标、保障资金安全和群众权益的关键环节,需严格遵循“分级验收、全面核查、程序规范、长效管护”原则。以下是基于国家政策(如《土地整治项目施工质量验收规范》TD/T 1034-2013、《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方案》)和地方实践的系统验收流程与要点:

一、验收组织体系

验收实行“三级验收+多方参与”机制,明确责任主体与分工:

验收层级组织主体参与单位/人员核心职责
自验(村/镇)施工单位、村集体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村民代表、乡镇项目办对照设计方案,核查工程完成度、质量缺陷,形成初步验收意见。
初验(县级)县级自然资源部门牵头自然资源、农业农村、财政、生态环境等部门全面核查工程建设、资金使用、权属调整等,提出整改要求。
终验(市级/省级)市级自然资源部门(或省级)市级自然资源、农业农村、专家库专家等抽查复核关键指标(如耕地面积、生态修复效果),确认项目达标并备案。

二、验收前准备

项目完工后,需完成以下准备工作方可启动验收程序:

1. 工程收尾与整改

  • 施工单位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工程(含设计变更内容),清理施工现场(如临时用地复垦、建筑垃圾清运)。

  • 对自验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如灌溉管道渗漏、道路沉降)完成整改,留存整改前后影像资料。

2. 资料整理归档

  • 工程建设类:施工日志、监理日志、材料检测报告(如混凝土强度、土壤有机质含量)、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如地下管网)、工程量签证单。

  • 资金管理类:财政拨款凭证、社会资本投入证明、资金使用台账(含工程、监理、设计等费用)、审计报告(第三方出具的竣工决算审计)。

  • 权属与民生类:权属调整协议(需村民签字确认)、青苗补偿发放凭证、群众满意度调查表(满意度≥90%)。

  • 规划与审批类:实施方案批复、规划调整许可、用地审批文件、环评报告及验收意见。

3. 自验启动

  • 施工单位提交《自验申请报告》,附自验记录(含工程完成量、质量自评结果)。

  • 村集体组织村民代表现场核查(如核对耕地面积、道路宽度),形成《村民自验意见》(需2/3以上农户签字)。

三、分级验收核心内容

(一)自验(村/镇级)

  • 工程完成度:核对设计图纸与实际施工,核查工程数量(如土地平整面积、灌溉渠道长度)是否符合合同要求(允许偏差≤5%)。

  • 质量初步检查:重点检查外观质量(如田面平整度、道路压实度)、关键指标(如土壤耕作层厚度≥30cm、混凝土强度≥C25)。

  • 问题记录:形成《自验问题清单》,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期限(一般不超过15个工作日)。

(二)初验(县级)

  • 工程实体核查

    • 采用GPS定位、无人机航测等技术,核查项目区边界、耕地面积(误差≤2%)、建设用地复垦规模。

    • 抽样检测关键指标(如土壤重金属含量、灌溉水水质、道路混凝土强度),不合格项需返工。

  • 资金合规性审查

    • 核对资金拨付凭证与工程进度匹配度(如开工预付30%、完工付60%),核查是否存在挪用、超范围支出(如将工程费挪作他用)。

    • 审计报告需由第三方机构出具,重点关注社会资本资金到位率(需≥80%)。

  • 权属调整合法性

    • 查验《权属调整协议》是否经村民会议表决(参会率≥2/3)、是否完成不动产变更登记(以新不动产权证书为准)。

    • 确认无权属纠纷(如未解决的宅基地争议、承包地重叠)。

  • 群众满意度:随机抽查50户以上农户,核查补偿发放到位率(如青苗补偿、宅基地退出款)、施工影响解决情况(如临时用地复垦)。

(三)终验(市级/省级)

  • 关键指标复核

    • 耕地质量:抽取10%以上地块,检测土壤有机质含量(平原区≥2.5%、山区≥2%)、耕作层厚度(≥30cm)。

    • 生态效益:核查水土流失治理面积、林地恢复率(需≥设计值的95%)、河道清淤长度。

    • 民生效益:统计村集体年增收金额(需≥设计目标的90%)、新增就业岗位数量(如土地整治后发展的特色农业用工)。

  • 档案与程序合规性

    • 检查验收资料是否完整(如变更审批文件、资金审计报告、村民签字表),确保“一项目一档案”。

    • 确认变更程序合规(一般变更县级备案、重大变更市级审批),无越权审批或虚假变更。

四、验收结果处理

1. 通过验收

  • 市级/省级自然资源部门出具《竣工验收证书》,项目正式交付使用。

  • 纳入自然资源部全域土地整治试点成效评估,优先推荐申请后续政策支持(如新增建设用地指标、财政奖励)。

2. 限期整改

  • 若存在一般性问题(如工程细节不达标、资料缺失),初验或终验组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1-3个月内完成整改,重新提交验收申请。

3. 验收不通过

  • 若存在严重问题(如挪用大额资金、虚假变更、耕地质量不达标),取消项目资格,追回已拨付资金,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如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责任人责任(如行政处罚、列入失信名单)。

五、后期管护与长效监管

验收不是终点,需同步落实后期管护,确保整治效果持续:

  • 管护主体:由村集体牵头,组建专业管护队(或委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负责灌溉设施、道路、林网等日常维护。

  • 经费保障:从耕地占补平衡指标交易收益、村集体经营性收入中列支(如每年每亩100-200元),纳入县级财政预算。

  • 动态监测:利用卫星遥感、无人机航拍等技术,每半年开展1次巡查,及时修复损毁设施(如堵塞的灌溉渠道)。

六、地方实践差异

  • 浙江省:推行“数字验收”,通过“国土整治监管平台”实时调取施工影像、资金流水等数据,实现“线上+线下”双验收。

  • 四川省:要求终验时同步开展“绩效评价”,重点考核农民增收、生态改善等民生指标(占比≥40%)。

  • 广东省:对涉及永久基本农田调整的项目,终验时需额外核查“田块连片度”(需≥50亩),确保符合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要求。

总结:全域国土综合整治项目验收需严格遵循“自验→初验→终验”三级程序,聚焦工程质量、资金合规、权属清晰、群众满意四大核心,通过多部门联合核查和技术手段验证,确保项目真正实现“田、水、路、林、村”全要素优化,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实支撑。实践中需结合地方细则(如《XX省土地整治项目验收办法》)细化操作,确保验收结果经得起历史和群众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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