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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中新增耕地面积比例的计算方法?

本站     2025/8/20 9:26:13    

全域国土综合整治中新增耕地面积比例的计算方法遵循“整治前后对比”的核心原则,同时需结合土地整理技术规范和实际管理要求。以下是具体计算方法及关键要点:

一、基本计算公式

新增耕地面积比例 =
\
示例:某项目整治前耕地面积为500亩,整治后增至550亩,则新增耕地比例=(550-500)/500×100%=10%。

二、数据来源与要求

整治前数据

采用最新年度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或“三调”数据,明确耕地边界和面积。

需扣除现状建设用地、生态保护红线区等禁止垦造区域。

整治后数据

以项目竣工验收图(实地测量)为准,需经自然资源部门核定备案。

新增耕地需满足质量要求(如土壤改良达标、灌溉设施完善)。

三、特殊情形处理

田埂系数调整

示例:原田埂系数10%(南方宽<1米),整理后降至5%,非耕地减少100亩,则净增耕地=(1-5%)×100 + (10%-5%)×原耕地面积。

若通过降低田埂系数增加耕地,需按公式计算净增面积:
[1](@ref)

非耕地转耕地

新增耕地可包含可调整园地、养殖水面等,但需符合《土地分类》标准。

四、禁止性规定

禁止垦造区域

生态保护红线区、25度以上坡地、污染耕地等不得作为新增耕地来源。

复耕后的违法占用耕地不计入新增面积。

质量门槛

新增耕地需通过质量评定(如有机质含量≥6g/kg、pH值达标),未达标部分需扣除。

五、管理要求

指标使用

新增耕地需在验收后纳入省级补充耕地指标库,15%纳入省级统筹。

指标交易收益优先用于项目后期管护和乡村振兴。

动态监测

利用卫星遥感核查新增耕地后续利用情况(如是否“非粮化”)。

新增耕地面积比例的计算需严格遵循“整治前后对比”原则,同时结合田埂调整、非耕地转化等复杂情形。实际操作中需以验收数据为准,并确保符合生态保护和质量管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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