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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对整治后耕地有什么要求?

本站     2025/8/20 9:24:04    

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对整治后耕地的要求涵盖数量、质量、生态、布局及管理等多维度,需严格遵循国家政策与技术规范,确保耕地保护与可持续利用。以下是具体要求及依据:

一、数量要求

新增耕地面积

整治后新增耕地面积原则上不得少于原有耕地面积的5%,且需通过省级自然资源部门核定备案。

永久基本农田调整:调整区域内新增永久基本农田面积应不少于调整面积的5%,且优先将高标准农田、水利设施完善的耕地划入永久基本农田。

禁止开发区域

严禁在25度以上陡坡地、生态保护红线区、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区域开发耕地。

二、质量要求

土层与耕作层厚度

有效土层厚度:水浇地、旱地≥50cm,水田≥40cm(黄淮海平原旱地需≥60cm,水浇地≥80cm)。

耕作层厚度:水田≥20cm,旱地≥25cm,通体无障碍层次。

土壤理化性质

有机质含量:表层土壤有机质≥6g/kg(三等耕地标准),盐分含量≤3g/kg。

pH值:水田pH值控制在5.5-7.5,旱地6.5-8.5。

污染物控制:重金属等有害物质含量符合《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

配套设施

灌溉与排水:旱作区灌溉保证率≥70%-80%,水田区≥75%-85%;排涝标准达5-10年一遇,防洪标准达10-20年一遇。

田间道路:平原区通达率100%,丘陵区≥90%,满足农机通行需求。

三、生态要求

生态修复与保护

避免破坏生态敏感区,严禁毁林开垦、填湖造地等行为。

通过植被恢复、水土保持工程提升生态功能,生物多样性指数提高≥0.2。

负面清单管控

禁止破坏耕作层、污染土壤,严禁以整治名义占用耕地进行非农建设。

四、布局与连片度

集中连片

整治后耕地连片度提升≥20%,丘陵区梯田化率≥90%。

永久基本农田布局优化,形成集中连片、设施配套的优质耕地集群。

空间规划衔接

耕地布局需符合村庄规划及国土空间规划,确保15年以上的用地需求。

五、权属与程序合规

权属清晰

整治后耕地需完成地籍调查和不动产登记,确保权属无争议。

调整永久基本农田需经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公示期≥7个工作日。

验收程序

新增耕地需通过实地测量(非“图上作业”),并完成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地类认定。

六、后期管护

管护责任

签订管护协议,明确村集体或专业机构为管护主体,管护期≥15年。

落实管护资金,通过耕地保护补偿、产业收益反哺等机制保障长效运维。

动态监测

利用卫星遥感、无人机等技术监测耕地“非粮化”和生态退化风险,每年至少开展1次质量评估。

典型案例参考

浙江柯桥区:通过客土改良、微生物菌剂等技术,新增耕地土壤有机质含量从1.2%提升至1.8%,粮食产能提高15%。

河北某县:复耕后耕作层厚度达25cm,配套灌溉设施,验收后纳入省级耕地质量监测系统。

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对整治后耕地的要求以“数量有增加、质量有提升、生态有改善、布局更优化”为核心,需通过严格的技术标准、程序规范和长效管护机制,实现耕地资源可持续利用与乡村振兴的协同推进。实际操作中需结合地方细则(如浙江省“三位一体”质量评定体系),确保整治成效符合国家战略与生态安全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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