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对整治后耕地有什么要求?
本站 2025/8/20 9:24:04
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对整治后耕地的要求涵盖数量、质量、生态、布局及管理等多维度,需严格遵循国家政策与技术规范,确保耕地保护与可持续利用。以下是具体要求及依据:
一、数量要求
新增耕地面积
整治后新增耕地面积原则上不得少于原有耕地面积的5%,且需通过省级自然资源部门核定备案。
永久基本农田调整:调整区域内新增永久基本农田面积应不少于调整面积的5%,且优先将高标准农田、水利设施完善的耕地划入永久基本农田。
禁止开发区域
严禁在25度以上陡坡地、生态保护红线区、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区域开发耕地。
二、质量要求
土层与耕作层厚度
有效土层厚度:水浇地、旱地≥50cm,水田≥40cm(黄淮海平原旱地需≥60cm,水浇地≥80cm)。
耕作层厚度:水田≥20cm,旱地≥25cm,通体无障碍层次。
土壤理化性质
有机质含量:表层土壤有机质≥6g/kg(三等耕地标准),盐分含量≤3g/kg。
pH值:水田pH值控制在5.5-7.5,旱地6.5-8.5。
污染物控制:重金属等有害物质含量符合《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
配套设施
灌溉与排水:旱作区灌溉保证率≥70%-80%,水田区≥75%-85%;排涝标准达5-10年一遇,防洪标准达10-20年一遇。
田间道路:平原区通达率100%,丘陵区≥90%,满足农机通行需求。
三、生态要求
生态修复与保护
避免破坏生态敏感区,严禁毁林开垦、填湖造地等行为。
通过植被恢复、水土保持工程提升生态功能,生物多样性指数提高≥0.2。
负面清单管控
禁止破坏耕作层、污染土壤,严禁以整治名义占用耕地进行非农建设。
四、布局与连片度
集中连片
整治后耕地连片度提升≥20%,丘陵区梯田化率≥90%。
永久基本农田布局优化,形成集中连片、设施配套的优质耕地集群。
空间规划衔接
耕地布局需符合村庄规划及国土空间规划,确保15年以上的用地需求。
五、权属与程序合规
权属清晰
整治后耕地需完成地籍调查和不动产登记,确保权属无争议。
调整永久基本农田需经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公示期≥7个工作日。
验收程序
新增耕地需通过实地测量(非“图上作业”),并完成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地类认定。
六、后期管护
管护责任
签订管护协议,明确村集体或专业机构为管护主体,管护期≥15年。
落实管护资金,通过耕地保护补偿、产业收益反哺等机制保障长效运维。
动态监测
利用卫星遥感、无人机等技术监测耕地“非粮化”和生态退化风险,每年至少开展1次质量评估。
典型案例参考
浙江柯桥区:通过客土改良、微生物菌剂等技术,新增耕地土壤有机质含量从1.2%提升至1.8%,粮食产能提高15%。
河北某县:复耕后耕作层厚度达25cm,配套灌溉设施,验收后纳入省级耕地质量监测系统。
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对整治后耕地的要求以“数量有增加、质量有提升、生态有改善、布局更优化”为核心,需通过严格的技术标准、程序规范和长效管护机制,实现耕地资源可持续利用与乡村振兴的协同推进。实际操作中需结合地方细则(如浙江省“三位一体”质量评定体系),确保整治成效符合国家战略与生态安全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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