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中节余建设用地指标的计算方法?
本站 2025/8/20 9:27:56
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中节余建设用地指标的计算方法遵循“整治前后对比”原则,具体公式及要点如下:
一、基本计算公式
节余建设用地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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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例:某项目整治前建设用地面积为200亩,整治后减少至150亩,则节余指标=200-150=50亩。
二、数据来源与要求
整治前数据
采用最新年度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或“三调”数据,明确建设用地边界和面积。
需包含村庄、工矿、道路等各类建设用地类型。
整治后数据
以项目竣工验收图(实地测量)为准,需经自然资源部门核定备案。
仅统计实际减少的建设用地面积(如复垦为耕地、林地等)。
三、特殊情形处理
增减挂钩项目
若涉及拆旧复垦与建新安置,节余指标为拆旧区复垦面积扣除建新区新增建设用地后的净节余值。
公式:净节余指标=拆旧复垦面积 - 建新安置占用建设用地面积。
跨区域流转限制
节余指标需在县域内优先使用,跨市、县交易需符合省级政策(如湖南省要求协议转让需满足特定条件)。
四、禁止性规定
不得增加建设用地总量
整治后建设用地面积不得高于整治前,否则指标无效。
禁止违规操作
不得通过虚假复垦、虚报数据等手段虚增节余指标,违者需承担法律责任。
五、管理要求
指标使用
节余指标可用于本地区城镇建设或跨省交易(如湖南省规定深度贫困地区指标可跨省调剂)。
交易收益需优先用于项目区农民补偿和基础设施完善。
动态监管
通过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系统实时更新指标数据,防止违规占用。
典型案例
浙江某县:整治前建设用地面积500亩,整治后复垦为耕地300亩、林地100亩,建新安置占用80亩,则节余指标=500-(300+100+80)=20亩。
湖南某市:拆旧复垦面积200亩,建新安置占用150亩,净节余指标=200-150=50亩,通过省级交易平台交易收益1.5亿元。
节余建设用地指标的计算以**“整治前面积-整治后面积”**为核心,需严格遵循“总量不增、质量提升”原则,并符合增减挂钩、生态保护等政策要求。实际操作中需结合地方细则(如湖南省的跨省调剂规则)和动态监管机制,确保指标生成合法合规、收益分配公平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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