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热线:17736920826

行业新闻

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规划设计和预算编制及评审?

本站     2025/8/14 10:40:21    

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的规划设计、预算编制及评审是项目落地的核心环节,需严格遵循“规划引领、科学测算、多方协同”原则,结合国土空间规划、乡村振兴战略及最新政策要求推进。以下从三部分展开说明:

一、规划设计:统筹布局与细化实施

规划设计是项目实施的“蓝图”,需围绕“田、水、路、林、村”全要素整治目标,结合区域资源禀赋和群众需求,形成可操作的实施方案。

(一)规划设计核心内容

整治目标与任务分解

明确总体目标(如新增耕地面积、建设用地减量、生态修复面积等量化指标),并分解为年度计划和子项目清单(农用地整理、建设用地整理、生态修复、人居环境改善等)。

需衔接国土空间规划、村庄规划,确保与“三区三线”(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调整要求一致。

分区分类设计

农用地整理:重点优化耕地布局,推进细碎化耕地集中连片,配套灌溉、机耕路等设施;需明确耕地提质改造(如土壤改良)技术方案。

建设用地整理:区分宅基地、产业用地、公共服务用地,提出腾退低效建设用地(如闲置厂房、空心房)的复垦或盘活方案(如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

生态修复:针对退化山体、河道、湿地等,设计修复措施(如水土流失治理、植被恢复),确保生态空间连通性。

人居环境整治:结合乡村特色,规划道路硬化、污水管网、垃圾分类等基础设施,保留传统村落风貌。

权属调整设计

明确土地权属调整范围(集体土地所有权、农户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制定调整方案(如互换、归并),确保无权属争议。

涉及拆迁安置的,需规划安置点位置、户型设计,并配套社会保障措施(如就业培训)。

实施时序与保障

制定分阶段实施计划(如前期准备、工程建设、验收总结),明确各子项目责任主体和时间节点。

提出技术保障(如采用生态友好型工程技术)、组织保障(如成立项目指挥部)和风险防控措施(如施工安全、资金监管)。

(二)规划设计要求

因地制宜:结合地形地貌、产业特点(如农业示范园、乡村旅游)设计差异化方案,避免“一刀切”。

村民参与:通过入户调研、村民会议等方式征求意见,确保方案符合群众需求(如保留祖坟、菜地等)。

技术标准:符合《土地整治项目规划设计规范》(TD/T 1034-2013)等国家标准,耕地平整度、灌溉保证率等指标需达标。

二、预算编制:精准测算与资金统筹

预算编制需基于规划设计,合理测算项目总投资,明确资金来源和筹措方式,确保“资金平衡、合规使用”。

(一)预算构成与编制依据

总投资构成

工程施工费:包括土地平整、灌溉排水、田间道路、生态修复等工程的直接费用(人工、材料、机械)。

设备购置费:大型农机具、监测设备等采购费用。

其他费用:前期工作费(勘察设计、可行性研究)、工程监理费、竣工验收费、业主管理费等。

不可预见费:按前三项总投资的3%-5%计提,应对设计变更等风险。

编制依据

政策文件:《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财综〔2011〕128号)、《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资金管理办法》等。

市场价格:参考当地建材(钢材、水泥)、人工、机械台班单价,结合物价波动调整。

设计文件:以规划设计中的工程量清单为基础,确保预算与设计内容匹配。

(二)资金筹措与平衡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中央和地方财政安排的乡村振兴、耕地保护、生态修复等专项资金(占比通常≥60%)。

指标交易资金:通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耕地占补平衡指标跨区域流转获得的收益(如指标交易收入)。

社会资本:通过PPP模式、EOD模式(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引入农业企业、文旅公司等参与,重点用于产业融合项目(如高标准农田、乡村旅游设施)。

村民自筹:鼓励村民投工投劳或出资参与人居环境整治(如庭院改造),需自愿且有明确补偿机制。

资金平衡要求

总投资需≤财政资金+指标交易收益+社会资本投入,禁止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需明确资金使用计划(如分年度拨付),确保与工程进度匹配。

(三)编制注意事项

严格合规性:禁止虚列工程量、高估造价,需提供工程量计算表、单价分析表等支撑材料。

突出绩效导向:预算需与预期效益(如新增耕地产能、生态价值提升)挂钩,强化绩效评价。

动态调整:实施中因设计变更或市场波动需调整预算的,需按程序报原审批机关备案。

三、评审:多维度把关与合规性审查

规划设计和预算的评审是确保项目科学性、可行性的关键环节,需由多部门、专家联合参与,重点审查技术合理性、资金合规性和公众参与有效性。

(一)评审主体与流程

评审主体:以自然资源部门牵头,发展改革、财政、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水利等部门参与,必要时邀请专家(土地整治、农业经济、生态环保等领域)。

评审流程:

县级初审:县级自然资源部门组织部门联审,重点核查设计与当地实际匹配性、预算编制规范性。

市级论证:市级部门组织专家对“三区三线”调整、资金平衡等进行论证,形成修改意见。

省级审批:省级自然资源厅联合相关部门终审,通过后批复实施(涉及永久基本农田调整的需报自然资源部备案)。

(二)评审核心内容

1. 规划设计评审重点

规划合规性:是否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三区三线”管控要求;是否避让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除必要调整外)。

技术合理性:工程设计是否满足国家标准(如耕地平整度、灌溉保证率);生态修复措施是否科学(如植被选择与当地气候匹配)。

公众参与性:是否取得村民会议决议(参会率≥2/3);是否公示设计方案并留存影像资料。

可操作性:实施时序是否合理(如先完成土地腾退再开展复垦);子项目之间是否衔接(如田间道路与灌溉系统同步设计)。

2. 预算编制评审重点

工程量准确性:核查规划设计中的工程量(如耕地平整面积、道路长度)是否与现场勘查一致,避免虚报。

单价合理性:对比当地类似项目单价(如土方开挖单价),防止高估冒算。

资金平衡性:总投资是否覆盖所有支出项;财政资金、指标交易收益、社会资本是否可落实,有无缺口。

合规性:是否符合《中央财政土地整治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社会资本参与是否符合PPP、EOD模式要求。

(三)评审结果与整改

评审通过的,出具批复文件并录入全国国土整治项目管理系统;

存在问题的(如设计不合理、资金缺口大),需退回编制单位修改,重新评审直至通过。

总结

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的规划设计、预算编制及评审需紧扣“生态优先、农民主体、节约集约”原则,通过多部门协同、公众参与和技术审查,确保项目既符合政策要求,又能切实提升乡村生产生活质量。实践中需注意动态调整,及时解决实施中的问题,最终实现耕地保护、生态修复与乡村振兴的多赢目标。


更多相关信息 还可关注中铁城际公众号矩阵 扫一扫下方二维码即可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