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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洪评价如何确定评价范围的依据

本站     2025/4/7 14:14:06    

1. 项目特征

工程类型与规模:

大型水利工程(如水库、跨流域调水)需覆盖全流域或上下游较长距离;

中小型工程(如桥梁、道路)通常以工程直接影响区为核心,向上游延伸至河道弯曲段起点,下游至洪水波传播终点。

示例:桥梁工程评价范围一般为桥址上游2-5倍河宽、下游1-3倍河宽;开发区建设需覆盖硬化区域及周边2-3km²。

地理位置:

若项目位于蓄滞洪区、行洪区或生态敏感区(如湿地、鱼类产卵场),需将相关功能区纳入评价范围。

2. 法规与标准要求

国家规范:

《防洪评价导则》(SL 483)规定,桥梁工程需评价桥址前后各2km的河道演变;

《水法》要求涉及蓄滞洪区的工程需覆盖整个蓄滞洪区及周边分区。

地方细则:

例如长江流域可能要求评价范围扩展至支流交汇处,黄河流域可能关注泥沙淤积影响区。

3. 自然地理条件

流域特性:

山区河流:因汇流速度快,评价范围需覆盖至分水岭附近;

平原河流:因洪水扩散范围广,需扩大至周边低洼地带。

地形地貌:

地势陡峭区域需关注沟道侵蚀和山洪影响,平坦地区需分析地表径流扩散。

4. 工程影响范围

直接扰动区:如围垦、填占河道等工程直接影响范围;

间接影响区:如堤防加固导致的水流形态变化可能影响相邻河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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