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热线:17736920826市政道路设计概算编制依据是什么?
本站 2026/7/2 8:58:18
市政道路设计概算编制需以政策规范、设计文件、价格信息、项目基础资料为核心依据,具体如下:
一、政策与规范依据
国家层面核心规范:必须严格遵循住建部发布的《市政工程设计概算编制办法》(建标〔2011〕1号),该办法是市政道路概算编制的纲领性文件,明确了概算编制原则、费用组成、计算方法及文件格式要求,适用于城市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市政道路工程。
配套法规与定额:包括国家、行业及地方有关工程造价的法律法规,以及对应的概算指标、概算定额、综合预算定额;地方可在此基础上制定补充规定(如深圳SJG 168—2024《建筑和市政工程概算编制规程》),需优先执行项目所在地的地方标准。
费用计取规则:工程建设其他费用、预备费(基本预备费按建设投资5%~10%计取、价差预备费按国家规定计取)、建设期利息等需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管理规定。
二、项目基础文件依据
审批类文件:经批准的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任务书/初步设计项目一览表,概算需控制在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估算的允许浮动范围内,获批后即为项目投资最高限额。
设计类文件:经校审签字的初步设计图纸、文字说明、主要设备表,以及地质勘察报告、地形测量数据、管线迁移方案、既有设施保护要求等资料,是计算工程量和匹配施工方案的基础。
项目专项资料:项目资金筹措方式、施工条件、配套工程安排、征地拆迁补偿方案、相关合同协议等,直接影响措施费、其他费用的计取。
三、价格与参数依据
要素价格信息:工程所在地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人工、材料、设备、施工机械台班价格;未发布价格时参照市场价,设备价格需包含出厂价、供销手续费、包装费、运输费及采购保管费。
技术经济参考指标:类似市政道路项目的预结算值、技术经济指标,可作为工程量测算、单价校核的参考依据。
四、其他补充依据
包括《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三版)》、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如GB50500-2013)、当地各类服务收费规定(如监理、勘察设计、招标代理等费用计取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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