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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中,农用地综合整治的资金筹措方式有哪些?

本站     2025/7/17 8:46:11    

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中,农用地综合整治的资金筹措需结合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等多元化机制,具体方式及适用场景如下:

一、政府财政资金

中央及地方涉农专项资金

来源:包括中央财政安排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耕地保护补偿等资金,以及省级财政统筹的乡村振兴、美丽乡村建设等专项资金。

适用场景:公益性项目(如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生态修复)、无直接经济收益的农用地整理工程。

特点:资金稳定但使用范围受限,需专款专用。

土地出让收入

来源:地方政府将土地出让收入中一定比例(如湖南省规定不低于5%)用于农村土地综合整治。

适用场景:补充耕地、高标准农田建设等农用地提质工程。

政策依据:《关于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优先支持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22〕15号)。

二、政策性融资工具

政府专项债与超长期特别国债

来源:省级政府发行专项债,中央发行超长期特别国债。

适用场景:有一定收益的基础设施(如田间道路、灌溉系统)、公共服务设施(如仓储物流中心)。

特点:融资成本低(利率3%-4%)、期限长(最长30年),但需匹配收益性项目。

政策性银行贷款

来源: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提供的低息贷款。

适用场景:农业现代化项目(如高标准农田)、新型城镇化配套工程。

特点:贷款期限可达20-30年,需以项目收益或土地指标收益作为还款来源。

三、社会资本参与

PPP模式(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

运作方式:政府授权国企与社会资本合资成立项目公司,负责投资、建设、运营。

适用场景:经营性项目(如农业产业园、乡村旅游)。

案例:山西省通过PPP模式引入社会资本参与耕地提质改造。

社会资本自主投资

方式:企业或合作社通过承包、租赁等方式投资农用地整治,获取新增耕地指标收益或经营收益。

适用场景:宜耕未利用地开发、耕作层剥离再利用。

政策支持:广东省允许社会资本通过“肥瘦搭配”打包项目实现收益平衡。

村民自筹与村集体资金

方式:村民以现金、土地入股或投工投劳参与整治,村集体整合集体资金投入。

适用场景:小规模农田整合、宅基地复垦。

案例:绍兴市通过“市谋划-区县主体-平台+镇街实施”模式吸引村民参与。

四、土地指标收益

补充耕地指标交易

来源:整治产生的新增耕地指标通过省级交易平台交易,收益反哺农用地整治。

适用场景:跨区域耕地占补平衡项目。

案例:湖南省将指标交易收益优先用于无收益的公益子项目。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

来源:腾退农村建设用地复垦为耕地后,节余指标在省域内流转。

适用场景:建设用地整理与农用地提质联动项目。

收益分配:指标收益的70%-80%用于项目区基础设施和农民补偿。

五、其他创新模式

“先建后补”模式

方式:村集体或合作社自主实施整治,验收合格后由财政按比例拨付资金。

适用场景:投资额较小(如50万元以下)的农田整治项目。

政策依据:山西省明确该模式适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

生态补偿与碳汇交易

来源:通过生态修复产生的碳汇指标参与碳市场交易,或争取生态补偿资金。

适用场景:湿地修复、退化林地治理等生态型农用地项目。

六、资金使用规范与风险防控

禁止隐性债务:严禁以整治名义违规举债,不得将政府付费项目包装为经营性项目。

专款专用:财政资金需独立核算,社会资本需通过合同明确收益分配与风险分担。

动态监管:利用信息化系统监控资金流向,确保用于农用地整治核心任务。


农用地综合整治资金需构建“财政主导、金融赋能、社会协同”的多元体系:

公益性项目以财政资金为主,辅以专项债和政策性贷款;

经营性项目引入社会资本,通过PPP、指标交易等市场化手段平衡收益;

创新模式如碳汇交易、生态补偿可补充资金缺口。
各地需结合资源禀赋选择组合模式,例如广东省通过“指标交易+奖补机制”实现资金自平衡,山西省以PPP模式吸引民企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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