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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域整治可以新建产业配套用地吗?

本站     2026/6/22 9:38:23    

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可以新建产业配套用地,但需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明确的政策边界,核心规则如下:

一、核心政策依据

全域整治的核心功能之一就是统筹盘活农村低效建设用地,腾挪空间支持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国家层面明确支持通过整治释放的建设用地优先保障乡村产业配套需求。

二、用地来源与规模要求

优先使用存量腾退指标:产业配套用地主要来自整治区域内农村零散、闲置、低效建设用地复垦产生的增减挂钩节余指标,指标需优先满足农民合理居住、乡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配套需求后,剩余部分才可用于产业配套。

严禁新增建设用地总规模:整治区域内建设用地总面积不得增加,城镇开发边界规模和扩展倍数不得突破,不得借整治名义新增建设用地规模。

三、选址与底线要求

空间布局限制:

农产品加工、电商、仓储保鲜等产业原则上集中在行政村村庄建设边界内;直接服务种植养殖的初加工、休闲观光必要配套,在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不突破生态保护红线、不破坏生态环境的前提下,可在村庄建设边界外安排少量建设用地,实行比例和面积控制。

严禁在生态保护红线内、城镇开发边界内违规新建产业配套用地,不得调整生态保护红线和城镇开发边界。

用途管控要求:产业配套用地不得用于商品住宅、别墅、酒店、公寓等房地产开发,不得擅自改变用途或分割转让转租。

四、特殊支持政策

设施农业配套:农业生产直接所需的作物种植、畜禽水产养殖设施用地,可按设施农业用地政策使用,无需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符合条件的存量集体建设用地,可依法通过入股、联营或入市方式用于乡村产业配套。

审批优化:使用规划预留建设用地指标的产业项目,符合要求的可简化审批流程,建设用地批准和规划许可手续可合并办理。

地方弹性政策:部分省份(如北京、江苏、广东等)允许将乡镇规划预留的城乡建设用地机动指标向全域整治项目倾斜,支持农文旅体融合等产业配套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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