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进行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具体的路径和步骤是什么?
本站 2025/9/12 16:14:20
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审查需围绕政策符合性、问题针对性、内容科学性、实施可行性、效益协同性五大核心,结合《自然资源部关于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工作的通知》《乡村振兴促进法》等政策要求,重点聚焦以下要点及具体要求:
一、政策符合性与目标合理性审查
政策衔接性
需符合国家及地方乡村振兴、生态文明建设、耕地保护等战略部署,对接《全国国土空间规划纲要(2021-2035年)》《省级国土空间规划》及当地乡村振兴规划。严格遵守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等“三条控制线”要求,严禁违规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或破坏生态本底。
目标明确性
整治目标需量化、可考核,如:耕地保有量增加/质量提升(如土壤有机质含量提高X%)、村庄建设用地减量化率(如减少X亩)、生态修复面积(如修复退化耕地/林地X亩)、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如增长X%)等。目标需紧扣“问题导向”,针对试点区域耕地碎片化、村庄布局无序、生态功能退化、产业融合不足等突出问题设计解决方案。
二、基础条件与问题诊断审查
试点区域合理性
优先选择问题突出、需求迫切、群众意愿强的区域,如:耕地撂荒严重、空心村占比高(如空心率达X%以上)、生态敏感区(如水土流失、石漠化地区)或具有产业融合潜力的乡村。区域范围需相对集中连片(一般以乡镇为单元,或跨行政村但边界清晰),便于系统推进整治。
问题诊断准确性
需通过实地调研、遥感测绘、村民访谈等方式,全面梳理土地利用现状问题(如耕地质量等级低、村庄建设用地闲置率高)、生态问题(如河道淤积、植被破坏)、社会问题(如公共服务缺失、产权纠纷)。问题清单需具体,避免“泛泛而谈”,如:“某村现有耕地1200亩,其中碎片化地块占比40%,土壤有机质含量仅1.2%,低于全县平均水平”。
三、整治内容科学性与系统性审查
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的核心是**“全要素、全链条、全周期”**系统治理,需重点审查四大板块的内容设计:
1. 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
耕地数量保障:严格落实“占补平衡”“进出平衡”,确保整治后耕地面积不减少、质量有提升;禁止违规将耕地转为建设用地或园地、林地。耕地质量提升:需明确土壤改良(如增施有机肥、客土置换)、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如新建/改造灌溉渠道X公里)、田间道路配套(如硬化机耕路X公里)等措施,目标达到“宜机化、规模化、标准化”。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需划定或优化永久基本农田,确保整治后的永久基本农田连片度提高(如连片面积从平均5亩提升至20亩以上)。
2. 村庄整治与宜居宜业
村庄规划衔接:需符合已批复的“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严禁突破规划搞建设;重点整治“空心村”、闲置宅基地和低效公共用地。宅基地与农房整理:需明确宅基地退出机制(如自愿有偿退出、置换城镇住房)、农房风貌管控(如保留乡土特色,禁止大拆大建),目标实现“村庄布局优化、住房条件改善”。公共服务配套:需结合村庄规模和人口需求,配套建设村委会、卫生室、文化广场、快递驿站等设施,提升乡村治理和公共服务能力。传统村落保护:对纳入传统村落名录的村庄,需明确保护范围、修缮要求,避免破坏历史文化遗产。
3. 生态修复与系统治理
生态系统修复:需针对区域生态问题(如水土流失、河道污染、林地退化),设计“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修复工程,如:河道清淤X公里、坡耕地还林还草X亩、矿山生态修复X亩。生物多样性保护:保留区域内原生植被、湿地、野生动物栖息地,禁止大规模引入外来物种。污染防控:对农业面源污染(如农药化肥残留)、工业污染(如废弃厂房土壤污染)需提出治理措施(如建设生态拦截沟、土壤修复试点)。
4. 产业融合与农民增收
产业定位:需结合当地资源禀赋(如特色种植、乡村旅游、农产品加工),设计“土地整治+产业”模式,如:通过耕地提质发展高效农业,通过村庄整治发展民宿文旅。利益联结机制:需明确农民参与产业发展的方式(如土地流转、入股合作社、就近就业),确保农民分享整治成果(如:整治后土地流转租金提高X元/亩,带动X名村民就业)。可持续性:产业项目需具备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避免“一哄而上”的同质化项目。
四、实施保障体系完整性审查
组织保障
需建立“党政主导、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明确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由县/乡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各成员单位职责(如自然资源局负责土地审批、农业农村局负责耕地保护、生态环境局负责生态修复)。
资金保障
资金来源需多元可持续,包括:中央/省级财政补助、地方政府专项债、社会资本(如企业参与产业开发)、村民自筹(如自愿出资参与村庄整治)。需制定资金使用方案,明确资金投向(如耕地整治、村庄建设、生态修复)和绩效目标(如每亩耕地整治资金投入X元,预期产出X元),避免资金闲置或挪用。
技术保障
需依托专业技术团队(如规划院、土地整理中心、科研院所),提供国土空间规划、测绘遥感、土壤改良、生态修复等技术支撑。需采用数字化手段(如GIS系统、卫星遥感监测),实现整治过程的全程监管。
制度保障
权益保障:需明确土地权属调整规则(如整治后耕地、宅基地的权属变更),保障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收益分配权。纠纷化解:需建立矛盾纠纷排查机制(如定期召开村民座谈会),及时解决整治中的产权纠纷、利益分配问题。长效管理:需制定整治后资产(如农田水利设施、公共建筑)的管护制度,明确管护主体(如村委会、合作社)和经费来源(如集体收益、财政补贴)。
五、效益平衡与公众参与审查
效益协同性
需统筹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避免“重经济轻生态”或“重工程轻民生”。例如:耕地提质带来的粮食增产(经济效益),村庄整治改善的居住环境(社会效益),生态修复提升的生物多样性(生态效益)需协同提升。
公众参与性
需充分征求村民意见,方案编制过程中需召开村民代表大会或座谈会,公示整治内容、资金使用、利益分配等关键信息(公示期不少于7天)。需建立村民参与机制(如成立村民监督小组),让村民参与整治决策、实施和验收,提高群众的认同感和参与度。
六、合规性与风险防控审查
合规性
需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土地管理法、乡村振兴促进法等法律法规,项目审批手续(如土地整治项目立项、环评)需完备。严禁违法违规操作,如:未批先建、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搞非农建设、强迫农民退出宅基地。
风险防控
需识别资金风险(如财政资金不到位、社会资本违约)、社会稳定风险(如村民反对整治方案)、生态风险(如修复工程导致水土流失)等,并提出具体应对措施(如设立资金监管账户、建立信访接待机制、制定生态风险应急预案)。
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审查核心是**“是否解决问题、是否科学可行、是否群众支持、是否效益协同”**。需通过严格的审查,确保方案既符合国家战略要求,又贴合地方实际,真正实现“田成方、林成网、路相通、渠相连、村宜居、产业兴”的目标。
(注:具体审查要点可根据地方实际政策调整,如部分省份会增加“耕地占补平衡指标交易”“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等特色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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