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债的申请与审批流程(2025年最新版)
本站 2025/4/30 10:29:47
专项债申请与审批流程(2025年最新版)
一、项目储备阶段
前期谋划
项目需符合国家政策支持的十一大领域(如交通基础设施、生态环保、乡村振兴等),优先选择列入国家或省级发展规划的公益性项目,严禁涉及负面清单内容(如主题公园、仿古商业设施)。
地方发改部门联合行业主管部门筛选项目,确保具备收益性(市场化收入覆盖本息≥1.1倍)和合规性(完成立项、用地、环评等手续)。
入库储备
通过“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填报项目信息,同步提交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材料,形成三年滚动储备库。
省级发改、财政部门联合初审,重点评估项目成熟度(开工条件)与收益测算合理性。
二、申报准备阶段
材料编制
核心文件:实施方案(含资金平衡方案)、财务评价报告、法律意见书(即“一案两书”);
配套材料: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用地预审文件、环评批复、财政承受能力证明等。新增要求:2025年起需提交项目碳排放评估报告(针对能源、基建类项目)。
申报时间窗口
国家发改委每年分3批次集中受理(通常为3月、6月、11月),省级部门提前1-2个月组织地方申报。
2025年试点地区(如广东)推行“自审自发”模式,缩短省级审核周期。
三、审核与发行阶段
国家层面审核
国家发改委:重点审查项目合规性(是否符合支持领域)、前期手续完备性;
财政部:评估收益覆盖能力、债务风险指标(如本息覆盖倍数、债务率)。
新增审核要点:对新能源、数字经济类项目增加技术可行性专项评审。
发行安排
审核通过项目纳入年度专项债发行计划,由省级财政部门统一组织发行;
发行期限可选1-30年,鼓励采用“分年还本”方式降低短期偿债压力。
四、资金管理及监督
资金使用规范
专项债资金必须用于申报项目的资本性支出(如工程建设),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或偿还债务;
实行专户管理,按工程进度拨付资金,确保“资金跟着项目走”。
动态调整机制
项目因故无法实施时,需在1个月内申请调整用途,经省级财政部门报财政部备案;
高风险地区禁止新增文旅综合体、大型主题公园等高风险项目。
关键流程图示
项目谋划 → 入库储备 → 省级初审 → 国家复核 → 债券发行 → 资金拨付 → 绩效监管
专项债审批流程以“储备先行、合规为本”为核心,需精准匹配政策支持方向(如2025年重点支持新能源、乡村振兴领域),同时强化收益测算与风险管控,确保项目全周期合规可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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