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用地整治需结合地方实际(如村庄类型、人口分布、产业基础等),重点围绕以下方向展开:
(一)低效建设用地盘活
针对农村地区因产业升级、人口外流等导致的低效用地,通过“退出—流转—再利用”路径激活:
废弃宅基地与房屋:清理长期闲置、倒塌的宅基地及房屋,通过复垦、复绿或调整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低效工业用地:整合分散的村办企业、家庭作坊用地,引导入园或集中布局;对污染严重、产能落后的工业用地实施生态修复后转型为农业设施、公共服务或商业用地。闲置公共设施用地:梳理废弃学校、卫生室、粮站等公共用地,通过功能置换(如改造为村史馆、社区服务中心)或流转给新型经营主体(如民宿、乡村旅游企业)。
(二)“空心村”综合整治
针对人口外流导致的“空心村”(村庄内部建设用地闲置率高、外围扩张无序),重点实施:
村庄缩并:对人口流失严重、布局分散的自然村,通过搬迁安置引导人口向中心村集聚,腾退的宅基地复垦为耕地或生态用地。宅基地整理:严格执行“一户一宅”,清理超占、多占宅基地;鼓励农户自愿退出闲置宅基地,通过“宅基地换房”“宅基地入股”等方式换取集中安置房或集体收益。功能提升:结合村庄规划,在中心村集中建设配套完善的住宅、公共服务设施(如幼儿园、卫生室、文化广场),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
(三)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
针对历史遗留的采矿用地、砖瓦窑用地等,通过生态修复与土地复垦转化为可利用建设用地或耕地:
复垦耕地:对地形平坦、土壤条件较好的工矿废弃地,实施土壤重构、配套灌溉设施,复垦为耕地并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复垦为其他建设用地:对区位较好、靠近城镇或产业园区的工矿废弃地,复垦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或城镇建设用地,用于发展乡村产业(如农产品加工、乡村旅游)。
(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
通过“建新拆旧、增减平衡”政策工具,将农村建设用地整治腾退的指标与城镇建设用地指标挂钩,为城镇发展提供空间,同时反哺农村:
指标交易:整治腾退的节余建设用地指标可在县域内或跨区域流转,收益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村民安置补偿等。集中建设区划定:在乡镇国土空间规划中划定“增减挂钩集中建设区”,引导农村建设用地腾退后集中布局,避免无序扩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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