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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实施方案由谁负责编制?

本站     2025/10/28 10:30:16    

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实施方案的编制是一个多层级、多部门协同的过程,其核心责任主体非常明确。下面这个表格清晰地展示了各主要参与方的具体职责。

责任主体/参与方          在方案编制中的主要职责

县级人民政府    组织编制的责任主体,负责统筹谋划,确定目标任务、项目安排和实施时序。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具体组织或参与编制,负责基础调查、宣传动员、征求村民意见等具体工作。   

技术支撑单位    受政府委托,具体负责方案的起草和撰写工作,需具备相应资质。    

相关政府部门    发展改革、财政、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水利等部门参与并提供专业意见,确保方案内容与各领域政策衔接。    

村民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重要参与方,方案需充分征求其意见,并经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同意。  

理解编制过程的关键点

县级政府负总责:县级人民政府是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这意味着它不仅要组织编制方案,还要统筹后续的实施、资金整合和后期管护等所有环节。

方案编制的依据与核心内容:实施方案的编制并非凭空进行,必须严格以国土空间规划和已划定的“三区三线”(即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成果为依据。其核心内容需要明确整治的目标、任务、具体项目安排、空间布局和实施的时间表。

公众参与是硬性要求:尊重农民意愿是这项工作的基本原则。在方案编制过程中,必须广泛征求所涉及村庄村民的意见,并且通常需要经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的同意后才能上报审批。这确保了整治工作能真正惠及于民,而不是“自上而下”的行政命令。

多部门协同审核:编制完成的实施方案需要逐级上报。市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组织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进行论证审查,最终由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组织联合审查并批复。这是一个严谨的审核过程,以确保方案的科学性和合规性。

希望以上信息能帮助你清晰了解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实施方案的编制责任体系。如果你对某个特定环节,比如技术单位的选择标准或公众参与的具体方式有更深入的疑问,我很乐意提供进一步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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