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热线:177369208262026 年专项债负面清单中,严禁投向的 “纯无收益项目” 具体指什么?
本站 2026/3/25 8:40:45
根据2026年地方专项债政策,“纯无收益项目”指自身不产生任何可直接用于偿还债券本息的经营性现金流的公益性项目。这类项目因无法实现“借、用、还”的闭环,被明确列入负面清单,实行“一票否决”。
核心判定标准
一个项目是否属于“纯无收益项目”,主要看其是否同时满足以下两点:
项目性质:属于公益性项目,本身不以盈利为目的。
收益情况:项目全生命周期内,没有或几乎没有以下稳定、可量化的经营性收入:
使用者付费:如门票、停车费、服务费、租金等。
经营性收入:如广告位出租、配套商业运营收入等。
其他专项收入:能与项目直接挂钩并可合法用于偿债的政府性基金或专项收入。
典型示例
以下是“纯无收益项目”的常见类型(不仅限于此):
纯公益基础设施养护
仅负责日常管养、保洁、安保等,不产生收费收入的项目。例如:
城市道路的日常清扫保洁、绿化养护。
不收费的城市开放式公园、广场的日常维护。
无收费机制的普通国省县道的日常养护工程。
无配套经营性收入的市政绿化
单纯为改善环境而建设的绿化景观项目,若没有门票、停车、商业配套等收入,则被视为纯无收益项目。例如:
城市主干道两侧、片区内的景观绿化带。
无运营设施的街头游园、社区公园。
纯公益公共服务设施
由政府全额保障、免费向公众提供服务的设施。例如:
免费开放的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党群服务中心。
未配套经营性设施的纯公益文化站、图书馆分馆。
纯公益性的城市广场、市民广场。
其他缺乏现金流的纯公益项目
任何符合“公益性 + 零经营性现金流”特征的项目,如单纯的防洪排涝、河道整治、生态治理工程等,若没有设计任何使用者付费或经营性收入机制,均在此列。
注意区分:有收益的公益性项目
政策并非禁止所有公益性项目,而是禁止“纯无收益”的项目。许多公益性项目通过配套经营性内容,可以实现收益自平衡,是可以申报专项债的。
允许申报:有收益的公益性项目
模式:公益性主体 + 经营性配套。
示例:一个收费的城市公园,其门票、园内商业、停车场等收入可用于偿还债券本息。
禁止申报:纯无收益的公益性项目
模式:纯公益性主体 + 无经营性配套。
示例:一个不收费、无任何商业配套的市政公园,其维护成本只能依靠财政一般性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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