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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在全域土地整治实施方案审查中重点审核哪些内容?

本站     2026/3/16 14:02:58    

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对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审查,主要围绕合规性、底线约束、科学性和可行性四大方面,具体重点如下:

一、成果完整性与程序合规性

报批材料是否齐全规范
审查实施方案文本、附表附图、数据库及相关证明(如村民会议决议、公示照片、权属调整批复等)是否完备,并符合国家和省级规定的格式与内容要求。

法定程序是否履行到位
核查方案是否依据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是否已完成村级意见征求、集体经济组织同意、县级初审等程序,以及是否按规定履行了“三区三线”调整的论证与审批程序。

二、“三区三线”与耕地保护底线

是否严守空间管控底线
审查方案是否做到“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升、生态有改善;建设用地面积不增加、城镇开发边界基本稳定、生态保护红线保护目标不降低”。重点防止借整治之名突破国土空间规划总体格局。

永久基本农田调整是否合规
依据《实施指南》和《通知》要求,重点审查:

调整必要性:是否仅对零星、破碎、不便耕种的图斑进行“总体稳定、微调优化”。

规模与质量:调整规模是否超过所涉乡镇永久基本农田面积的5%;补划地块质量是否“占优补优”,平均坡度是否不高于调出地块。

特殊区域:对城镇开发边界内外的“开天窗”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内的调整,是否符合特定程序与要求。

程序履行:是否落实“先补后调、可实测、可追溯”原则,并按程序报部备案更新数据库。

生态保护红线是否碰触
审查是否存在以整治为名调整生态保护红线、砍树挖山填湖、违法占用林地湿地等行为,确保生态功能不降低。

三、整治目标、任务与指标

目标任务是否量化可考核
审查农用地整理、建设用地整理、生态修复等任务是否量化,新增耕地比例、建设用地减量等指标是否明确且可统计考核。

整治内容是否全面系统
核查方案是否统筹推进农用地整治、建设用地整理、生态保护修复、历史文化保护等,避免单一化、片面化。

四、空间布局与项目实施可行性

空间布局与规划是否衔接
审查整治区域、项目布局是否与国土空间规划、村庄规划一致,是否有利于优化“三生空间”。

农用地整治是否合理
审查“小田并大田”、耕地“下山、上坡”等布局优化措施是否科学;新增耕地来源是否合法,质量是否提升,集中连片程度是否提高。

建设用地整理是否减量增效
审查是否盘活存量建设用地,腾退指标是否优先保障农民安置和农村发展,建设用地总量是否不增反减,产业用地布局是否优化。

生态与历史文化保护是否到位
审查生态修复项目是否破坏生态本底,是否砍树挖山填湖;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和传统风貌是否得到有效保护。

实施时序与组织保障是否可行
审查项目分年度安排是否合理,组织、资金、监管等保障机制是否健全,能否按期完成并长期发挥效益。

五、资金平衡与经济可行性

资金测算是否科学合理
审查投资估算是否全面,资金来源是否明确,经济评价指标(如内部收益率、费用效益比等)是否可行。

资金平衡与风险是否可控
审查是否存在过度依赖单一来源、隐性债务等风险,是否建立风险准备金等机制,确保项目资金链安全。

六、群众权益与社会风险评估

群众意愿是否真实体现
审查是否充分征求村民意见,有无民意调查、同意书等佐证材料,是否做到“群众不支持不干”。

是否切实维护群众权益
审查是否存在违背农民意愿的大拆大建、强迫“上楼”等问题;宅基地腾退指标是否优先保障本村农民需求。

社会与法律风险是否可控
审查是否存在借整治搞变相房地产开发、违规占用耕地、破坏生态红线等重大问题,以及是否存在重大社会稳定风险。

七、数据库与信息化管理

数据库成果是否规范
审查数据库是否包含整治范围、地类、权属等矢量数据,其数学基础、格式、属性结构是否符合国家和省级标准。

数据一致性是否保证
核查文本、附表、附图与数据库中的数据是否一致,能否支撑后续监管、验收和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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